2020浙江路橋區招聘幼兒園報備員額編制教師公告【招9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可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路橋社發”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查無實據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如屬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出現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3.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教師資格證作為新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根據人社部、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結合路橋實際,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分別在2021年、2022年的8月31日前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4.聘用人員實行三年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服務期內參加其它單位人事招聘,須事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四、相關事項說明
1.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20年6月19日;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從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等取得時間截至2020年6月19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工作單位與社保繳納一致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計算為工作經歷。
2.根據《浙江省民辦事業單位報備員額管理辦法(試行)》(浙編辦發〔2018〕34號)精神,民辦報備員額人員是指民辦事業單位報機構編制部門備案,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系統單列管理的人員。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五、咨詢與監督
聯系單位:臺州市路橋區社會事業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臺州市路橋區財富大道商城國際20樓2002室。
郵編:318053;電話:0576-89200297。
聯系人:楊老師、王老師。
未盡事宜,由路橋社發負責解釋或研究處理。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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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路橋區社會事業發展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