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桐城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公告【招55人】
(八)公示與聘用
按照規定在桐城市教育局網(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jyj/tzgg/index.html)、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通知公告欄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市人社部門核準,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能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桐城市中小學新聘教師納制內管理并實行服務期制度。新聘教師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為三年。
根據人社部等七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2020〕24號)規定,“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皖教秘師〔2020〕33號精神,我省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2020年度安徽省桐城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桐城市教育局網通知公告欄查閱、查詢。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咨詢電話: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監督舉報電話:0556-6121869
報名技術問題及考務咨詢電話:0551-63609520(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考試大綱相關問題咨詢電話:0551-62614230(省教科院)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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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安徽省桐城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計劃崗位信息.xls
桐 城 市 教 育 局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6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