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揚中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招聘教師、校醫公告【招48人】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根據崗位要求,采取筆試、面試、技能測試這三種方式中的兩種或者三種方式進行,具體見《崗位表》,考試委托相關專業考試機構組織實施。考試不指定復習提綱,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一)筆試
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由教育類公共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和本學科專業知識兩部分組成(公共知識和本學科專業知識分別約占20%和80%);校醫崗位筆試內容為從事該崗位工作所需的相關知識。筆試采取百分制,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技能測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技能測試,不足3倍比例的,成績合格的筆試人員全部參加面試、技能測試。
筆試時間初定于7月1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將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或身份證號查詢。
筆試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如有變動,按省、市有關要求提前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另行補充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參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須認真閱讀《鎮江市京口區、潤州區、丹徒區、鎮江新區、揚中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聯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考生承諾書》(見附3),并不得遲于6月28日零點申領“蘇康碼”。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來自北京市的人員參照江蘇省2020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筆試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來自北京市應試人員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告知書》(見附4)要求執行,來自湖北地區的人員還須提供有效的7天內核酸檢測為陰性報告。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二)面試、技能測試
教師崗位面試采用模擬教學和答辯的方式進行,校醫崗位進行專業化面試。面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技能測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面試、技能測試均采取百分制。面試、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另行公告(參加面試、技能測試者須按有關規定繳納考試費100元,技能測試結合面試一并進行)。
面試、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技能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揚中教育信息網和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布面試、技能測試及考試總成績。
(三)招聘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601、602、603、605、606、607、608、609、612、619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計算招聘考試總成績,604、610、611、613、614、615、616、617、618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計算招聘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50分(619崗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線的不得進入下一輪測試,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和招聘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均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予聘用。
考試時間、地點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揚中教育信息網和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另行發布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根據各崗位招聘考試總成績排名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參照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有關考察標準組織實施。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以及個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市教育局報市人社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出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辦法
體檢和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揚中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崗位代碼為605、608、610、614、618的崗位,根據招聘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由應聘人員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按規定推遲體檢的人員,選崗順序調至本崗位最后;選崗后因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遞補人員直接聘用到缺額崗位);崗位代碼為602、603、617的崗位,以招聘考試總成績占比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比30%和國家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占30%的方法計算綜合得分,根據綜合得分從到低分的順序由應聘人員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綜合得分相同者以招聘考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按規定推遲體檢的人員,選崗順序調至本崗位最后);擬聘用人員與其他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其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名單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2.2020年應屆生畢業后未取得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或畢業后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考生,在試用期(一年)內未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再次應聘本系統的資格。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8323215,監督電話: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0511—88355880、市教育局0511—88323813、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本招聘公告由揚中市教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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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中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