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桐城市人民醫院(中醫院)赴高校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122人】
(五)考察
1.考察人選確定:根據有效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照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三方協議)。若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筆試成績高的優先;若仍相同的,學歷高的優先。如以上原則仍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衛健委和桐城市人民醫院(中醫院)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細的組織考察材料。
(六)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考察合格人員列為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地點:具體事項將通過電話或信息通知考生。
3.體檢標準: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參加體檢人員按體檢項目據實繳納體檢費。考生應按時參加體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桐城人事考試網、桐城市人民醫院網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市衛健委將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桐城市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為三年。
根據人社部等七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規定,報考護理(助產)崗位“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在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人員須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書及相關學位證書原件至桐城市衛健委審核,逾期或提交材料與招聘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書之日起7天內到桐城市人民醫院報到并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逾期按照自動放棄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桐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由市紀委監察委機關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
桐城市衛健委:0556-6136602
桐城市人社局:0556-6136609
桐城市人民醫院:0556-6197009
監督電話:桐城市紀委監察委派駐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0556-6137445
桐城市紀委監察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0556-6136511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點擊下載>>>
2020年桐城市人民醫院中醫赴高校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2020年桐城市人民醫院中醫院赴高校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審查表.doc
桐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6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