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灌云縣教育局所屬中學及中職學校招聘新教師公告【招279人】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崗位代碼為A001-A020的崗位招聘的是高層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由灌云縣教育局統一組織。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節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筆試
1.崗位代碼為A021-A027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崗位代碼為A028-A144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補充公告,請報名者及時關注,并按補充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筆試地點:灌云縣(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考生在筆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來自北京、湖北的考生還應主動出示有效的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4)按當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筆試當天持“蘇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筆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主動報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筆試成績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原報名平臺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崗位代碼為A001-A020的崗位,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也將一并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4.資格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
5.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灌云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形式與內容:崗位代碼為A001-A027的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崗位代碼為A028-A144的崗位面試形式為說課,滿分為100分,說課內容為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
2.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
3.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
崗位代碼為A001-A020的崗位總成績=面試成績×100%;崗位代碼為A021-A144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六)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由灌云縣教育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法另定。考察體檢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云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一)灌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8852026。
(二)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8659212。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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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灌云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學及中職教師崗位表.xlsx
灌云縣教育局
2020年6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