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南京市江北新區盤城街道公辦幼兒園招聘編外教師、后勤人員公告【招40人】
經南京市江北新區盤城街道辦事處核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編外教職工40名,安排至盤城街道轄區幼兒園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編外教師24名、保育員10名、保健老師2名、保安2名、廚師2名,具體崗位要求見附件1:《南京市江北新區盤城街道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后勤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幼教工作的基本素質、教育教學和保育能力等。
(一)應聘幼兒教師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學前教育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二)應聘保育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保育員上崗證或有相應工作經歷者優先。
(三)應聘保健老師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醫學類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保健證或有相應工作經歷者優先。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響,實行“先上崗、再考證”的階段性措施,可暫不提供相關資格證。先上崗的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1年期的勞動合同,在1年內未取得相應資格證的,合同到期不再續簽,且單位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招聘公告公示
1、招聘公告在江北新區管委會網站(njna.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jjbxqgwh)、盤城街道微信公眾號、南京新翔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www.njxxrc.com)、新翔人才微信公眾號(微信號:xiniang-HR)等平臺上發布
2、發布時間: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6日。
(二)報名程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23日8:00—2020年7月6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郵箱報名,報名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逾期將不接受報名。應聘者在江北新區管委會網站(njna.nanjing.gov.cn)或南京新翔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www.njxxrc.com),點擊“南京市江北新區盤城街道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后勤工作人員公告”圖標并下載報名登記表,將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至報名郵箱:xinxiangzczp3@126.com 。(郵件主題:盤城街道報名+報考崗位+本人姓名)
3、注意事項
(1)應聘者下載附件對應的報名登記表,登記表是Word文檔,在原文件內填寫報名信息,不得修改表格結構,不得以其它文檔類型上傳報名表(如:pdf格式、Excel文檔、圖片格式、Html文檔等),否則視為無效報名。文件名主題部分修改為應聘者姓名+身份證號(如:張三3201121***********)。不得重復發送報名表,如因填寫錯誤確需重發的請電話聯系告知。
(2)應聘者應按崗位要求和報名的規定,如實、認真、完整、準確、規范地填寫有關信息,不需上傳其它資料。
(3)考生報名時,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郵箱報名后,必須按要求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算報名。不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者,報名無效。
4、現場資格確認
(1)資格確認時間:2020年7月8日,上午8:30—下午17:00。
(2)確認地點:江北新區大廠街道太子山路56-1號南京新翔人才服務有限公司二樓206室(公共汽車696、658太子山路西站下即到)。不再另行通知。
(3)確認需攜帶材料:
①報名表(見附件,自行下載,填好打印)。
②2020應屆畢業生: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需另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③2020年前畢業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大專以上學歷),幼兒教師資格證(保育員證、保健證)、職稱證書、獲獎證書等。
④擬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交《幼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尚未取得相應資格證的人員,須承諾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資格證。
⑤應聘人員還需攜帶本人2寸免冠近照一張。
⑥工作證明可包括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蓋章件、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記錄。
(4)所有材料必須同時提供原件(校驗)和復印件(留存)。因疫情影響,資格審核處不提供復印、膠水等服務,請考生帶齊審核資料。
(5)資格審查須由應聘人本人參加,材料缺一不可。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