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肅華亭縣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工作公告
四、指標分配
省人社廳向我市下達選拔指標后,市上根據各縣(區)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崗位的報名人數及實際需求數,在筆試一周前向各縣(區)分解指標。58個集中連片特困縣(區)農村幼兒園指標由省教育廳根據建設數量和教師需求提出分解意見。
如果某個崗位出現某縣(區)的報名人數達不到分配1名指標的平均人數時,此崗位的指標可不向縣(區)分解,由市上統一保留,在全市范圍內錄取。
五、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
2、報名地點:華亭縣就業和社會服務中心(新一中下隔壁)四樓。
3、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1)往屆畢業生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本人及父母雙方戶口簿、報到注冊資料代管函、《擇業通知書》或派遣至市人社局的《就業報到證》(必須無具體就業單位)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
(2)應屆在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持身份證、就業部門蓋章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參加甘肅省基層就業項目選拔考試推薦表》(附件)、以及生源地戶籍證明(原戶籍復印件或公安部門證明)、本人及父母雙方戶口簿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中,省外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回生源地參加報名,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有關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須重新審核畢業證、報到證、戶籍等相關資料,再次確認報考資格。
(3)農村純農戶零就業家庭、城鎮低保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證明、民政部門的低明。報考基層幼兒園教師的非師范類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合格證。(4)報名時,考生須填寫《甘肅省2015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選拔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資格審核表》,并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張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寫相關表格時使用。4、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報名時,本人須持縣教育部門聘用文件或證明、本人申請及戶籍證明、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明等。填寫《甘肅省2015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選拔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甘肅省2015年選拔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到農村中小學任教資格審核表》,并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張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寫相關表格時使用。
5、報考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崗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原則上只限報考畢業生生源縣(區)的招考崗位。個別因婚姻發生戶籍變化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憑結婚證、戶籍證明及其它有效證件,在新戶籍所在地縣(區)參加報名。因婚戶籍落入我縣的外省生源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允許在新戶籍所在地參加報名,錄取后需將《就業報到證》改派至我市。
6、準考證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蓋章后生效,考前一周內在就業和社會服務中心三樓領取。
六、考試工作
(一)筆試內容及范圍
招錄選拔由省、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考試。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150分)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150分),兩項分值相加為筆試總成績。
1、公共基礎知識測試
內容為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科技、人文和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2、專業基礎知識測試
農村基層幼兒園教師崗位測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理論相關專業,主要內容包括:職業道德與基本素養、教育知識與應用、保教知識與能力。
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教師崗位分文科和理科兩大類。文科教師崗位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教師崗位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
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的測試內容為醫學專業公共基礎課和中醫基本理論有關內容。
基層畜牧獸醫站、農技推廣站等涉農站(所)工作人員崗位的測試內容為畜牧獸醫綜合基礎知識、農業技術綜合基礎知識等。
基層旅游事業崗位的測試內容為旅游法規、旅游管理綜合基礎知識等。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2015年7月11日。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測試;
14:30—17:00,專業基礎知識測試。
筆試地點設在平涼市城區(具體見準考證)。
(三)面試
報考農村基層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考生,招錄選拔考試除筆試外,還需進行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市人社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公布后,按分配指標的120%取整(凡出現小數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依據筆試成績從至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指標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根據學前教育的特殊需求,從今年起,加大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成績比重,考生的最終總成績為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以最終成績從至低分確定擬錄用人員。
七、初選審批
按各崗位類別(幼兒園教師、衛生、農牧、旅游)及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文科、理科)分配指標數,在指標內按總成績(基層幼兒園教師的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換算所得)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各崗位類別分配指標末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首先,對符合上述選拔范圍及條件的農村純農戶零就業家庭和城鄉低保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選拔;其次,按照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從至低分擇優錄取。若無符合選拔條件的,采取加試方法確定人選。
八、待遇及措施
普通高校畢業生被錄用后,按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其工資由省財政支付。2015年由省財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標準,從錄用文件下發次月起劃撥市或縣(區),由市、縣(區)按有關政策落實。從2016年起,其工資等待遇按當地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標準執行,納入省財政轉移支付,市、縣(區)按照國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實。
按照甘政辦發〔2015〕37號文件規定,自2015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下發之日起,取消以往“試用期滿后5年內不得調離工作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動。
九、其他事項
(一)每位考生只能選報民生實事就業項目或五個基層服務項目中的一個項目類別,不能重復交叉。重復交叉報名者,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二)報名不收取報名費。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考前輔導班。
咨詢電話:0933—7722713
原標題:關于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工作的公告
華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