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東佛山市高明區招聘中小學教師補充公告(前三場)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部 教育部 司法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1.對中小學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因此,對已參加前三場高明區教師招聘但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擬錄用人員,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不再取消聘用資格。
2.上述人員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承諾于1年試用期滿轉正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其中中學要求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小學要求具有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