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徐州市銅山區教育、衛生系統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徐州市銅山區教育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和《徐州市銅山區衛生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衛生醫務人員公告》規定和筆試成績,徐州市銅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本次招聘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50分,并從報考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見附件)于2015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至徐州市銅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共人力資源市場大廳(銅山新區行政區鳳山路)進行資格復審。具體資格復審須提供材料如下:
一、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及中等專業教師崗位的考生
1.應屆人員須持本人《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或已通過《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證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或國家六級及以上英語等級證書(報考英語崗位的人員提供);
2.其他人員須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或已通過《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證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或國家六級及以上英語等級證書(報考英語崗位的人員提供)。
二、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
1.應屆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或已通過《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證明、戶口本;父母(夫妻)一方、本人在銅山工作的考生還需按其工作情況開具相關證明:機關、事業人員提供由單位開具的在崗和在編證明;個體、工商業者、私營企業主提供在銅山辦理累計一年(含)以上的納稅證明;其他人員提供由人社相關部門開具的在銅山辦理一年(含)以上養老保險的證明;夫妻一方在銅山工作的考生還需提供結婚證。
2.其他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已通過《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證明、戶口本;父母(夫妻)一方、本人在銅山工作的考生還需按其工作情況開具相關證明:機關、事業人員提供由單位開具的在崗和在編證明;個體、工商業者、私營企業主提供在銅山辦理累計一年(含)以上的納稅證明;其他人員提供由人社相關部門開具的在銅山辦理一年(含)以上養老保險的證明;夫妻一方在銅山工作的考生還需提供結婚證。
三、報考衛生系統崗位的考生
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相應的執業資格證。
以上各項材料請攜帶原件。
資格復審合格后,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費100元/人。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特此通知。
原標題:徐州市銅山區教育、衛生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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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