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遼寧省本溪市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前資格審查公告
2015年本溪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于5月27日公布,面試前資格審查工作將于6月9日開始,現就面試前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選的確定
2015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筆試加權總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0分。
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公布的面試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資格審查。當出現資格審查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時,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審查人選。
出現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的職位,從報考該職位其他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加權總分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后本溪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不足1:2的,按遞補后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二、資格審查內容
資格審查內容主要包括職位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外語、計算機、職稱相關等級證書或成績證等,審查部門依據考生報名信息表對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同時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參加工作人員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工作經歷證明等進行核驗。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考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2013、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未就業證明(樣式附后)。其中,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未就業的,由原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或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檔案已轉到縣(市、區)級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保管未就業的,由相應的檔案保管部門出具。
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報考“四個計劃”職位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大學生志愿服務遼西北”計劃、“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的考生,以及2008年以前的“三支一扶”計劃的考生由團省委出具;“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的考生,以及2009年以后的“三支一扶”計劃的考生由服務地所在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出具。
報考面向本縣(市)戶籍或生源招考職位的考生,其中按本縣(市)戶籍報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按本縣(市)生源報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證明(表樣附后),檔案在保管的,由學生主管部門出具,檔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保管的,由保管機構出具。
請考生注意:
現場審查時須留存上述相關材料復印件各一份(所有復印件須用A4紙),請提前復印所需材料。資格審查需要提供的《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一式兩份),考生可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下載;準考證丟失的考生,可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重新打印。
三、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
1、資格審查的時間:2015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資格審查地點:本溪市人才服務中心(明山區工字樓小區3號樓)
3、資格審查順序:
報考黨群系統的考生資格審查順序以《2015年本溪市黨群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中的排序為準;報考政府系統的考生資格審查順序以《2015年本溪市政府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中的排序為準。
進入資格審查人選的考生應攜帶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審查。
四、幾點說明
1. 面試前資格審查,是對考生網絡報名承諾條件進行的現場確認,經審查考生資格條件與招考職位設定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生請及時登陸本溪人才網、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查詢,并保持網上報名時所留通訊設備暢通。在規定時間內,因通訊不暢或未能及時提供所需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 資格審查通過后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本溪人才網、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布,請考生留意查詢。
4. 對資格審查人選有異議的,請于2015年6月9日前向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資格審查咨詢(舉報)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一處:024—42897665
市人社局錄用流動處:024—42808614
原標題:2015年本溪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面試前資格審查公告
點擊下載>>>
1.2015年本溪市黨群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xls
2. 2015年本溪市政府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xls
中 共 本 溪 市 委 組 織 部
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