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瀘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4人】
為加強瀘西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素質,根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及《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瀘西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并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4名,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24日—1997年6月24日期間出生),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瀘西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一)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二)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四)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六)現役軍人;
(七)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三、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招考崗位詳見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
(二)報名時間:2015年6月24日至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報名方法:以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此次招聘原則上設置1:3的開考比例,若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擬招聘人數的三倍,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可開考或減少招聘人數。
(四)報名地點:瀘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二樓人力資源開發科(瀘西縣中樞鎮阿廬大街中段原縣勞動局)。
(五)現場繳費:考生報名時繳納50元報名費(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因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崗位取消招聘的考生,報名結束后到報名處退取報名費,但已開考的崗位,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六)年齡計算:崗位要求的年齡以周歲計算,年齡的界定以報名日期2015年6月24日為截止日期,凡是各個年齡層次在6月24日前出生的為超齡,6月24日之后的則符合條件。比如30歲及以下,應該是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的(含6月24日)。
四、報名資格審查
每位考生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無效。考生必須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報考者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試和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考生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三)若考生身份證上姓名與畢業證上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
(四)《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未就業證明》或《檔案托管證明》原件1份(檔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務中心出具);
(六)報考初中、高中教師崗位的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七)服務期間的“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證明的,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錄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八)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國有企業、非公、外資企業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