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鹽城市阜寧縣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5年上半年鹽城市部分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精神,為做好2015年鹽城市阜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劃定的工勤類崗位55分,通用類崗位82.5分最低合格線,擬按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在規定時間內,考生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地點
阜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阜寧縣上海路158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313室進行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515-87386412。
四、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應屆畢業生
材料名稱(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②筆試準考證;③《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未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提供簽約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④ 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及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⑤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⑥《考生誠信書》;⑦2張近期兩寸免冠照片。
2.社會在職人員
材料名稱(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②筆試準考證;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及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辭職后待業人員,提供辭職證明及未就業證明。畢業后從未就業人員,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⑥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⑦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省聘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須提供證明其身份的相關材料); ⑧《考生誠信書》。⑨2張近期兩寸免冠照片。
五、其它事項
1.對考生資格復審現場進行,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提供親筆《資格復審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
2.身份證、推薦表、協議書、畢業證書、學位證等原件,現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
4.請看到通知的考生,回復短信“姓名,報考崗位,已收到通知。”到13626216716。
特此通知。
原標題:關于2015年鹽城市阜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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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鹽城市阜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委托書
2015年鹽城市阜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考生誠信書
阜寧縣委組織部
阜寧縣人社局
2015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