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臨高縣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公告
2015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綜合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及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公告已經發布,根據《海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51號)》及《2015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規定,將對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根據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和規定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職位職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職位職數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確定為面試人選的,須通過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在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向資格審查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需出具準予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往屆畢業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查詢結果(需在資格復審現場打印畢業證信息,請考生準備好查詢碼);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為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除需提供《考試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報考定向職位的還需提供:
1.報考定向職位的“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人員:出具團省委宣傳部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2.報考定向職位的“三支一扶”人員: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人力資源市場處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3.報考定向職位的“大學生村官”人員:出具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證明。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考生本人,復印件由資格復審單位留存。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6月15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節假日不上班)。
資格復審地點:臨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調配股
(地址:臨高縣臨城鎮文明東路縣委大院2號辦公大樓603室,電話:0898-28285126)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無故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臨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