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紅河州電子政務管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
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錄用及錄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單位報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二)報批材料:《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業單位招聘干部審批表》一式三份;《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一份;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復印件一份;《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崗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類型的提交)。
(三)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并實行人事代理。
九、考生誠信管理
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規定,為加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誠信管理,將對參加事業單位考試的考生建立誠信檔案,對具有以下行為并造成嚴重惡劣后果的,一經查實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1、提交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
2、故意擾亂報名工作,浪費考試資源的。
3、違反考試紀律、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的。
4、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報考的。
十、紀律
為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聘過程由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紀委和紅河州國家局全程參與監督。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十一、鄭重提示
(一)簡章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二)紅河州電子政務管理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十二、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 本簡章由紅河州電子政務管理中心解釋
咨詢電話:0873—3732642
原標題:紅河州電子政務管理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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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河州電子政務管理中心
2015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