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綏陽縣研究生招聘4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6號)、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的相關規定,經研究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結合我縣實際,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充實到縣直屬事業單位。為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我縣擬向社會公開招聘2015年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綏陽縣公開招聘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戶籍不限。
(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熱愛招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具有勝任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具有勝任相關崗位工作需要的健康體質。
(七)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6日-1997年6月15日之間出生)。
(八)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九)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全日制非2015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報名時除2015年應屆畢業生外,不能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及崗位要求資格證書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
9.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公開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定于2015年6月15日-16日
地點: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三樓計劃調配科。
2.報名所需材料:
(1)個人簡歷,《綏陽縣公開招聘研究生報名表》(見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