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重慶巫溪縣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13人】
(二)資格復審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
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2015年6月17日下午到縣委組織部干部科領取準考證。6月18日進行筆試,考試地點與相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內容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2: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則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面試。如等額參加面試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所有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面試由縣委組織部和遴選機關共同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考生參加面試后無故放棄遴選的,將記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
報考黨校的考生不參加單獨筆試,筆試與面試一并進行。
(五)組織考察
考生按照面試和筆試(能力測試)成績以5∶5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考察人員與遴選職位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以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的情況。
(六)試用
根據面試、筆試(能力測試)和考察情況,由縣委組織部會同遴選單位根據崗位需要研究確定試用人員,安排到遴選單位有關科室試用,試用期3個月。如無足夠的合適人選,可決定減少遴選名額和試用人數。
(七)正式調動
試用期滿后,根據試用表現情況,由縣委組織部會同遴選單位研究確定正式調入人員,辦理調動手續,若試用不合格,回原單位工作。
四、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人員,是選拔人才的重要途徑。要嚴格遴選條件和遴選程序,自覺遵守遴選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經發現,取消其調動資格并對有關人員嚴肅處理。各單位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原標題:中共巫溪縣委組織部關于2015年上半年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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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上半年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報名表
2、2015年上半年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表
中共巫溪縣委組織部
2015年6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