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新津縣方興鎮增設村(社區)聘用干部4人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新津縣村(社區)干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新組發〔2014〕45號)要求,結合方興鎮實際,現面向全鎮公開招聘4名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委會主任助理(簡稱“村助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較強,熟悉上級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貫徹執行有力,辦事公道正派,敢于堅持原則。
(二)雙帶能力強。適應“兩化”互動、統籌城鄉發展要求,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在黨員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三)服務能力強。村(社區)管理能力和環境治理、食品安全、群防群治意識較強,有效提供政務服務、事務服務和個性化服務,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
(四)群眾工作強。堅持“三視三問”群眾工作法,尊重群眾主體地位,善于運用民主的辦法做新形勢下群眾工作,推進基層治理機制有力,能夠及時處理和妥善化解基層矛盾、突發事件。
(五)廉潔自律強。堅守制度剛性約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艱苦樸素,生活勤儉,主動接受監督,反腐倡廉和拒腐防變的自覺性較強。
(六)學歷。應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七)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黨齡。村(社區)黨總支書記助理應具有1年以上黨齡。
(九)戶籍。聘用干部原則上是方興鎮戶籍。
(十)要求。較熟練掌握Powerpoint、Word、Excel等辦公操作系統。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擔任村(社區)“聘用”干部:
1.受到黨內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不滿一年的;
2.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未滿兩年的;
3.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恢復黨員權利未滿兩年的;
4.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重新入黨未滿兩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查處尚未結案的;
6.因身體健康原因或其他因素,沒有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的。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請報名人員攜帶個人簡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方興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李嫻嫻、邱科
聯系電話:1354896017 028-82459901
報名時間: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20日。
三、招聘方式
由方興鎮政府對招考人員進行面試,根據面試情況擇優聘用。
四、組織考察
按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被考察對象,由鎮黨委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五、聘用
考生經考試、考察合格后,擇優聘用,公布聘用名單及辦理相關手續。未聘用人員納入各村(社區)后備干部庫管理。
六、待遇及任期
村(社區)“聘用”干部,其工作待遇參照村(社區)文書執行。所設崗位與村(社區)黨組織任期相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簽;聘用期滿、本人申請留任的,經鎮黨委考核合格,可續聘。
七、本公告由中共新津縣方興鎮委員會負責解釋。
原標題:新津縣方興鎮關于增設村(社區)聘用干部的公告
中共新津縣方興鎮委員會
2015年6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