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遼寧省鞍山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94人】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教師類崗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及應用和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醫療護士類崗位:衛生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綜合類崗位: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100分。
各類崗位筆試內容詳見《2015年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7月11日 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各類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將通過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予以公布。
(二)資格審查及崗位加試
1、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按招聘計劃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如果某個崗位筆試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資格審查人選。
2、資格審查
面試前,對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報考教師類崗位、醫療護理類崗位和綜合類崗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另行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
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招聘部門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五、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鞍山市委組織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412-5544230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412-554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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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務 咨 詢 電話:0412-5517323
原標題:2015年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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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鞍山市委組織部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