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福建永泰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人〔2014〕86號)、《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43號)和《福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就2015年春季永泰縣教育局開展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認定的范圍對象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以下人員,可向永泰縣教育局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1.戶籍在永泰縣的中國公民;
2.任教(指公辦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下同)在永泰縣的在職(崗)教師;
※.提示:高級中學、職業中專教師以及中等職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負責認定(請自行查閱福州市教育局的公告)。
(二)教師資格種類及學歷條件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2.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幼兒師范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專畢業學歷,不能參加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二、網上申報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逾期不能補報。
(一)網上申報時間: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7日(網絡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8:00—18:00,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其中,2015年6月17日報名截止時間為16:00)。
(二)網上申報事項
1.“中國教師資格網”的網上申報功能分為 "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和"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兩個入口。申報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網報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已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同等使用,下同)的申報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其他申報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申請人應認真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網上申報流程和提示,真實、準確地填報個人信息;
2.符合永泰縣教育局認定對象的申請人,其網報認定機構應選擇“永泰縣教育局”。
3.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報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科目一致。
(三)注意事項
網上申報完成后點擊“登錄”按鈕重新登錄網報系統,查看個人當前申報狀態、信息、及現場確認注意事項,請務必留意個人網上申報狀態及認定機構給予的留言信息。
三、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一)確認對象、地點及時間
戶籍或任教在永泰縣的中國公民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為永泰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永泰縣教育局辦公大樓三層)。確認時間:2015年6月25日至6月26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人員網上填報完畢后自行用A4復印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一式兩份,本人還應在申請表內的“承諾書”上手寫簽名;
2.《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應填寫好相關信息,貼好相片)。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