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永勝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57人】
為滿足我縣各事業單位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相關規定,擬面向各類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計劃招聘人數
擬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7名, 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和條件詳見《2015年永勝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和崗位能力,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條件要求。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六)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村官”人員,可報考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七)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用人單位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四、招聘步驟及程序
1、通過筆試直接進入考核、體檢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在筆試成績并列人員中增加崗位能力測試程序,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2、通過崗位能力測試進入考核、體檢的崗位,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9日至7月1日(3天)。
2、報名地點: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院內(縣婦幼保健院斜對面)。
3、報名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持有畢業證書原件,縣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2)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到畢業證書的可先憑“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報名(應屆生報名時不需要提交未就業證明)。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長用復印件或傳真件代為報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