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永勝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57人】
(3)需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于7月14日至7月15前持相關證書等原件到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資格復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內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
(4)報名時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個別緊缺急需招聘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永勝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按不足比例開考。不足比例開考的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崗位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后續的考核、體檢。
(5)請各考生自行下載《2015年永勝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二)收費
參照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報名時須交報名考務費150.00元。
(三)資格審查
招考辦工作人員在報名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四)考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綜合試卷卷面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高中教師、高中儲備師資崗位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測試工作方案由永勝縣教育局制定,報永勝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參與監督和指導。
3、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5年7月25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4、考試地點: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收費收據及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崗位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五)體檢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要進行體檢的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體檢在有條件的縣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幼兒教師上崗前還需按《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全縣事業單位招聘體檢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