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永勝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57人】
(六)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派人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七)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依次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在永勝縣人事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審批
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