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常山縣事業單位招聘6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決定2015年常山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考錄用相關專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本縣公開招考錄用部分事業單位相關專業工作人員65名(具體招考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二、招考范圍、對象
(一)招考范圍根據招考崗位需求確定,招考對象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放寬到大專)的社會人員,2015年應屆畢業生為常山生源。
(二)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面向全國可不受戶籍的限制。
招考范圍和對象的具體條件見“2015年常山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考錄用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資格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
(三)身體健康。
(四)學歷和專業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及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專業要求詳見附表。具體學歷、資格條件等須符合招考崗位和專業所需的要求,報考專業按照2015年常山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考錄用工作人員相關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執行。
(五)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鄉鎮管理4”崗位“面向常山縣具有副高級職稱、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人才及援疆援藏人才的配偶,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援疆援藏人才配偶的學歷可放寬到高中、中專”。
具體詳見計劃表。
(六)選聘到常山縣村級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其中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范圍和對象為: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七)工作經歷或專業工作經歷:2015年6月1日前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生產一線、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的工作時間。
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和專業工作經歷。
(八)本縣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考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2015年6月15日前通過常山廣播電視總臺、《今日常山》、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常山人才網對外發布招考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5日一天(8:30-12:00;14:30-17:30)。
2、報名地點: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市場。
3、報名所需材料: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或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一寸免冠近照2張。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縣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4、資格審核:由用人單位根據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招考條件的留下相關信息和資料。
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按照(常政辦發[2009]59號)文件精神,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招考計劃與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3的相應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
(三)筆試
1、筆試為2015年7月11日。
2、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試卷合一)。
筆試考務費每人收取80元。
(四)面試
筆試后按招考名額計劃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再從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后,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考崗位計劃數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如被考察對象不合格,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錄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規定程序,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聘用的原則確定擬錄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7天無異議后,報經縣政府批準,統一分配到相關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人事關系由用人單位委托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代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錄用手續,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規定學歷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原標題:2015年常山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考錄用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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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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