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瀏陽市機關事業單位選調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共選調7名公務員(參公人員),其中計算機崗位2名,財務崗位3名,綜合文秘崗位2名,均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編制(參公事業編)。
三、報名時間:2015年6月18日至6月24日上午12:00。
四、報名地點:
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附一棟3418室)
五、報名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二)全市范圍內已登記為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且在現單位工作兩年以上的在職在編人員;
(三)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專業條件:計算機崗位要求為計算機及相關專業,財務崗位要求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綜合類不限專業。
六、選調程序
1、自愿報名: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帶學歷證、身份證原件、所需資格證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資格審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編委辦等相關單位共同組成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集中審查。
3、筆試: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2的比例方可開考,低于1:2核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數。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文稿撰寫,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內容和復習用書。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4、面試:根據選調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根據選調崗位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分數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程序、標準等均參照公務員考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現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時,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綜合成績分數相同時,則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6、考察:體檢合格者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
7、選調:對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權限辦理調配手續。
七、組織實施和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選調過程中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有弄虛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選調資格。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731-83601001(瀏陽市人社局紀委)
0731-83611642(瀏陽市紀委信訪室)
咨 詢 電 話:0731--83679720 83655275
本公告內容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關于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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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