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麗江市屬事業單位招聘35人公告
5、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
6、同等條件下,以下人員聘用
獨龍、德昂、基諾、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個少數民族考生;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的考生;
參加“三支一扶”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
參加“特崗教師”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
參加“大學生村官” 服務期滿2年的考生;
榮獲“省級畢業生”、“省級三好學生”、“省級黨團干部”、“省級班干部”的考生。
(六)體檢
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幼兒教師上崗前還需按《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
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派人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八)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依次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書面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核實時間為三個月)。
(九)審批
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1、從事考試、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2、不按編制限額及公開招聘原則進行聘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不予審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違反招聘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等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將予以追責和問責。
5、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責令其聘用并作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補充工作人員。
六、其他事項
1、根據《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辦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規定,新聘用到醫療衛生和教師相關招聘崗位的工作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執業資格。
2、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未盡事宜,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文件規定辦理。
4、本公告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招聘計劃表”中的具體招聘條件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888—5122926
監督電話:麗江市第四紀工委 0888- 5100506
原標題:麗江市市屬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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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