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冬季和2015春季浙江建德市事業單位從符合條件退役士兵中招聘公告【5人】
根據《建德市人民政府關于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的安置規定的通知》(建政函〔2013〕139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建德市2014年冬季和2015年春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定向按比例招聘5名事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1、招聘對象:建德市2014年冬季和2015年春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本人自愿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可報名參加招聘。
2、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職位、職數及資格條件等,請登錄建德人事人才網(http://www.jdrc.com.cn)查詢。
3、提供獎勵、、懲戒等書面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6日。
二、報名
1、報名以市退役士兵安置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安置辦”)通知退役士兵現場填報《建德市2014年冬季和2015年春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事業人員報名表》為準,不再另行報名;
2、不指定職位報名;
3、報考人員在報名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4、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人員,不得安排為事業人員;
5、市安置辦對報名參加定向招聘考試(筆試)退役士兵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確認。
三、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5年7月15日
退役士兵本人攜帶身份證或士官退出現役證到市民政局優撫安置科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閉卷的形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時間為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包括時事、政治、經濟、法律、管理、人文、歷史、科技、公文、寫作等。
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士官退出現役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五、考核
按照《建德市人民政府關于符合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的安置規定的通知》(建政函〔2013〕139號)文件第五條第2款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按考試分、考核分相加確定退役士兵的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選崗確定聘用單位。綜合成績相同時,以考試分高者居前;考試分與考核分均相同的,依次以分、獎勵分、軍齡加計分高的居前。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建德人事人才網公示7天,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本公告由市退役士兵安置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64722105、64723672。
原標題:建德市2014年冬季和2015年春季符合條件退役士兵招聘事業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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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冬季和2015年春季建德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事業人員職位表
建德市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辦公室
2015年6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