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肥城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0人】
根據我市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5年肥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工作單位的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6月29日9:00-7月2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6月30日9:00-7月3日16:00
報名網站: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sdfchrss.gov.cn/)、肥城人才政務網(http://www.fcrc.gov.cn/)。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應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網上初審。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對考生提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后要及時查詢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5年7月4日16 :00前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后,務必下載打印《2015年肥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5年7月22日-24日登錄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科40元,兩科共80元。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肥城市人社局網站予以公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5年7月2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肥城市三農大廈0319房間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原件及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市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地在泰安(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除外),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2014年度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縣市區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可以報考“定向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肥城市人社局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提交《肥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誠信承諾書》、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7月2日前取得(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能正常畢業)。屬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2015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簽字蓋章)。同意報考介紹信的時間應在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如不能按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視為自動放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招聘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應根據具體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符合“定向崗位”招聘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畢業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在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核時,還應攜帶畢業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通知書(或報到證)原件、復印件,以及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的考核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團中央制作的服務證和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上述各類證明材料須由出具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肥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崗位代碼為“1”開頭)、衛生(崗位代碼為“2”開頭)兩類,各類均考兩科,考試科目均為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綜合類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衛生類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30%的公共基礎知識和70%的醫藥衛生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法律法規、科技知識等。
筆試時間:2015年7月25日上午
9∶00-10∶30 綜合類基礎知識(衛生類基礎知識)
10∶30-11∶30 綜合寫作
為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應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肥城市人社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考務費為70元。
面試結束后,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肥城市人社局網站公布。
四、考察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按基礎知識成績由到低分確定人選,基礎知識成績仍并列的按貧困生、省畢業生等順序確定人選。
體檢醫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同一崗位其他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受聘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最低為5年的服務協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3229717
原標題:2015年肥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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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