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龍泉市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招聘8人公告
根據麗水市林業局、麗水市人力資源與社會局、麗水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麗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我市開展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麗林〔2015〕62號)文件精神,2015年龍泉市決定開展定向招生(招聘)基層林技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5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基層林業事業服務,并與招生(招聘)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協議書”的龍泉市戶籍考生(理科)。
二、招生院校
麗水職業技術學院,院校代碼:0072。
三、招生(招聘)計劃及專業
2015年龍泉市定向招生(招聘)基層林技人員8名,其中:龍泉市林業局5名,浙江鳳陽山-百山祖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鳳陽山管理處(以下簡稱鳳陽山管理處)3名,林業技術專業,大專學歷,學制三年。
四、招生(招聘)方式
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工作實行招生與招聘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根據考生戶籍,以龍泉市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三批提前錄取。
五、錄取程序
1.填報志愿: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 1:1.2比例,向麗水職業技術學院提供名單。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將相應名單分發至龍泉市林業局、鳳陽山管理處。
3.組織體檢:龍泉市林業局、鳳陽山管理處根據麗水職業技術學院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在龍泉市政府網、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示 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龍泉市林業局、鳳陽山管理處會同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招生計劃的 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協議書”, 合格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由龍泉市林業局、鳳陽山管理處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匯總后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
5.備案: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麗水職業技術學院抄送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龍泉市林業局、鳳陽山管理處備案。
六、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協議書”的林業技術專業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七、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經體檢考察合格后,須回龍泉市林業局基層林業機構、鳳陽山管理處基層保護站工作。由龍泉市林業局基層林業機構、鳳陽山管理處分別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8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龍泉市基層林技崗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8年,具體按簽訂的協議執行。)
本公告由龍泉市林業局、鳳陽山管理處、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龍泉市林業局咨詢電話: 7117530;
鳳陽山管理處咨詢電話:7120172;
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電話:7262228。
原標題:龍泉市2015年定向培養基層林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浙江鳳陽山-百山祖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鳳陽山管理處龍泉市林業局
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