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南陵縣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遞補通知
根據《2015年蕪湖市南陵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因部分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的原則,現將2015年我縣事業單位招聘其他崗位(衛生醫技崗位、教育除外)資格復審遞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具體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確認時間: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三、資格復審地點: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機關事業單位管理科(四樓),聯系電話:6910305,6910307。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已取得畢業證的攜帶畢業證原件,暫未取得畢業證的攜帶學生證和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證明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屬本縣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所提供的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五、面試確認: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并繳納面試費用80元,(按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按規定時間辦理面試確認手續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統一為2015年7月12日(周日)上午8:00。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以面試通知書形式告知考生。
原標題:資格復審遞補通知——2015年南陵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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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