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天柱縣直事業單位和鄉(鎮)事業單位招聘現場資格復審公告
天柱縣2015年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和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進行了公示,現就筆試成績排名情況及入闈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含直接入闈資格復審考生)等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7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遞補復審時間:2015年7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資格復審地點:天柱縣人力資源市場(天柱縣就業局一樓即原老農貿市場門口往天柱民中方向巷子30米)。
4、入闈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對象
1、網上報名經筆試入闈資格復審的考生;
2、網上報名,但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1:3比例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
面試(專業測試)前對擬入闈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由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具體負責,并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按考生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則確定為擬入闈面試(專業測試)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入闈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但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或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一)、根據《天柱縣2015年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擬進入面試考生須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報考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5年6月1日前服務期滿一屆的需持當地縣(市、區)教育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生、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曾在黔東南州服務服務期滿并取得期滿服務證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身份證號碼或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證號碼或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