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南召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37人】
為進一步加快南召縣域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進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按照編制和崗位設置要求,經南召縣縣委、政府批準,面向社會為政府辦、人社局、公安局、藥檢局、廣電局、15個鄉鎮等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7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堅持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37名,其中:縣直事業單位22名,鄉、鎮所屬事業單位15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職位表)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及報考專項指標的“大學生村干部”年齡在35歲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及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有全日制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未就業畢業生,報考職位須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中應聘電視播音與主持崗位需具有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受黨政紀處間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1、發布公告
2015年7月24日在縣電視臺、南召縣政府網站等處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和資格審查
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10日正常工作時間。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圍、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時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均原件和復印件),南召行政轄區內獨生子女,需提供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
報名時本人必須到場,經資格初審合格后,現場照相,填寫報名表。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若報考者與招聘崗位比例達不到3:1,縮減招聘崗位職數或取消本次本崗位招聘。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地點:南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招聘辦公室(五樓事業股)
3、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和計算機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