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梅列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二)考核
體檢結果公布后,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面試、體檢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考核主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可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形成考核書面材料連同學歷學位證、畢業生報到證、身份證、體檢表、協審表(應屆畢業生免協審)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需加蓋招聘單位公章,一式一份)報我局。
(三)公示和聘用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梅列區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mlqgwyj.com/)和梅列區人事考試網(http://ml.smrsks.com)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2.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報區公務員局核準后,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員應在區公務員局核準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 新聘人員在本區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必須滿5年,服務期滿的人員方可申請辦理調動。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各環節的遞補必須在15天的期限內完成,且各環節的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經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區公務員局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經區公務員局核準并辦理聘用登記的人員辭聘解聘,不能遞補。
(二)梅列區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mlqgwyj.com/)和梅列區人事考試網(http://ml.smrsks.com)是發布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和與報考者聯系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網站了解通知等考試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咨詢:
1.網上咨詢。登陸梅列區人事考試網的“留言系統”欄目進行留言咨詢。
2.電話咨詢。網上報名、繳費等相關問題請咨詢:鄧先生(電話:8223589);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問題請咨詢:陳女士(電話:8289033)。
七、紀律和監督
1.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監管服務。主管部門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招聘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招聘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2.考生與聘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3.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惡意報考、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騙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體檢、考核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失信檔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公開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監督電話:梅列區監察局8957636。
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梅列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梅列區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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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區公務員局
2015年7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