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吉安縣事業單位選調4人公告【招4人】
為解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人員緊缺問題,經縣政府同意,面向全縣公開選調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崗位及人數(4人)
(一)縣移民辦工作人員1人(全額撥款)。
(二)縣革命烈士紀念館講解員1人(全額撥款)。
(三)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工作人員1人(全額撥款)。
(四)縣紅十字會工作人員1人(全額撥款)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縣移民辦、縣革命烈士紀念館、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面向我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教育系統除外)正式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人員中選調。縣紅十字會面向我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的事業人員中選調。選調人員包括在吉安縣2015年服務期滿需要安置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教育系統除外)。
(二)選調職位的具體條件附后,專業分類按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執行,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且正在調查之中未作出結論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因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被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處分未滿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未做出結論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選調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選調程序
為了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工作,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一)發布公告。在吉安縣政府網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及個人簡歷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二樓縣人才交流中心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資格審查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如發現有嚴重生理缺陷不能勝任崗位的,則勸其退出報考。
(四)考試方法及內容。報考縣革命烈士紀念館講解員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面試后筆試,面試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為6:4,面試成績前6名人員參加筆試,不足6名人員則全部參加筆試。報考其它崗位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五)每個選調崗位參加筆試或面試人數與選調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方可開考,如未達到,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體檢和考核。以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每職位擬選調人數1:1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如最后一名分數相同時則學歷高者入闈。如學歷相同時,革命烈士紀念館崗位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入闈,其它崗位則年齡小者入闈)。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檔案審查和考核。若體檢、資格審查、考核不合格,則在同一個職位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七)經考試、體檢、資格審查和考核合格并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有關調動手續。
四、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6日——8月11日(雙休日除外)。
(二)考試時間:2015年8月14日發報考革命烈士紀念館崗位面試準考證,8月15日報考革命烈士紀念館的考生參加面試,8月21日發革命烈士紀念館面試入闈者及其它崗位考生筆試準考證,8月22日筆試。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在吉安縣政府網公布考試成績及入闈體檢人員名單。
本公告由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吉安縣人社局人資股 0796-8431221
原標題:2015年吉安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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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7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