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承德圍場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43人】
為加強我縣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教師隊伍建設,補充人才,推進全縣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根據《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承人社[2011]8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鄉鎮事業單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教師崗位空缺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圍場一中教師13名。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總體原則和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依法招聘、科學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開和監督力度;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人數、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2015年我縣鄉鎮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30名,圍場一中公開招聘教師13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承德市圍場縣鄉鎮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承德市圍場縣圍場一中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應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1980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出生);
(2)學歷專業要求:普招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報考鄉鎮農村經濟經營服務站崗位的考生限財經大類、經濟學門類、電子商務類、農業經濟管理類、農林管理類、工商管理類專業,報考其它崗位考生不限專業。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委培全日制??埔陨蠈W歷畢業生可報考。
(3)戶籍要求:報名人員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具有限定地區常駐戶口且目前戶口仍在限定地區的(因考入高校將戶口遷出,畢業后尚未遷回的考生,由原遷出派出所出具證明,公安局核實并蓋章)。詳情見《承德市圍場縣鄉鎮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承德市圍場縣圍場一中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2)。
(4)遵守憲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在承德市服務的2015年期滿或續聘期內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簡稱“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可以報考“服務基層四項目”崗位(持市級管理部門出具證明報考)。
2、應聘圍場一中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至30周歲(1985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出生),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師范類二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含對口升學及專升本畢業學歷);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4)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教育教學工作,政治立場堅定,思想進步,有較強的責任感和勤奮、嚴謹、務實的敬業奉獻精神,有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水平和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承德市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不可以報考;
5、已被我縣錄用的特崗教師(含試用期內)不得應聘圍場一中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5日通過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圍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圍場電視臺和圍場新聞網面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信息。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