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政府法制辦招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考選區政府法制辦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選原則
公開考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筆試、面試、考察等程序,擇優錄取,考選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考選職位及報考條件
(一) 考選職位
益陽市赫山區政府法制辦工作人員1人
(二) 報考條件
1.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法律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30日,下同),其中1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4.具有副科以下公務員身份(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且已滿試用期;
5.達到了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三、考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8 月 17 日—8 月21 日。
2.報名地點: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綜合管理辦公室(茶葉市場F棟4樓),聯系電話:0737-4400562。
3.報名要求: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在報名日期內攜帶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組織部或人社局公章)、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注明最低服務年限、從事法律工作時間、年度考核及現實表現情況)、報名表、三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4.若報考比例小于5:1,則取消此次考選。
(二)筆試
時間:8 月29 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方式及內容:采取閉卷考試方式,筆試內容為《憲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
(三)面試
筆試總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公務員考錄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
以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區政府辦牽頭,區人社局、區編辦派人員參加,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工作經歷等情況。
(五)調動
考察組將考察結果報區政府辦審定后,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則辦理調動手續。
原標題: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政府法制辦招考工作人員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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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陽市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益陽市赫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7月31 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