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杭州市淳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51人】
根據《關于印發〈淳安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用實施辦法〉的通知》(淳政〔2003〕64號)精神,2015年我縣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職位
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51名。各招聘單位、職位、人數、條件及其它要求詳見《2015年淳安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專科畢業生。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中專及以上學歷且戶口在淳安的畢業生(以2015年8月14日的戶籍為準)。
3.非淳安戶籍部分緊缺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具體詳見職位表)。
4.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5.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招聘對象:(1)本縣行政區域內,2013年前(含)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2)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6.面向社區工作者職位招聘對象:本縣行政區域內,經鄉鎮公開招聘到社區黨委、居委會任正職滿2年及以上且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任社區黨委、居委會副職(含委員)滿3年及以上的人員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須具有各招聘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3.具備職位所需的資歷、任職資格、職(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能勝任職位工作。
4.年齡18至35周歲(1979年8月14日至1997年8月14日期間出生,有關年齡條件的計算均以此類推)。
5.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學歷須在2015年8月14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
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同一經費形式的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不同經費形式的事業單位招聘職位,須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本縣未納入事業編制的臨床醫學定向委培生僅限報考淳安縣衛生局下屬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衛生分院等職位。已納入事業編制的臨床醫學定向委培生不能報考。
報考淳安縣道路運輸管理處職位的考生,若該單位今后被批準列入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而本人因資格條件不符不能列入“參公范圍”的,在現場報名時,本人應簽名承諾自愿服從組織安排分流安置到其他任何經費形式的事業單位,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