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黔西縣事業單位招聘30人公告(第二批)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2013〕10號),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黔西縣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黔西縣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表》。招考專業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原人事人才網www.gzrs.gov.cn)公布的專業目錄《2010博士碩士本科代碼》、《普通高等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計算機、會計及相關專業》設置。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㈠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㈢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㈣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㈤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㈥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㈠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㈡截止2015年8月17日仍在崗的特崗教師、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㈢截止2015年8月17日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㈣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㈤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㈥在各級公務員招錄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㈦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㈧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㈨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㈠發布招聘公告時間:2015年8月17日。詳見黔西縣人民政府網。
㈡報名時間: 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 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㈢報名地點:黔西縣離退休干部工作局
㈣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1.報名時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張。
2.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招聘簡章》,下載并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用 A4紙打印出《報名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3.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提交。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4.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28日。若本人不愿意改報或沒有符合條件的職位可改報,報考人持身份證和交費收據到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退回報名費。
5.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6.按有關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㈥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見黔西縣人民政府網),考生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收據到報名處領取。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