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永泰縣婚姻登記中心選聘公告【招2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婚姻登記工作,根據縣政府2015年第14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擬從教育系統選聘2名符合崗位條件的婚姻登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選聘對象及條件
1.本縣行政區域內,在編在崗且教齡已滿五年的初中、小學超編的學科富余非骨干教職人員;
2.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的學歷;
6.選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工作經歷、年齡等相關資格條件,均以選聘通知下發之日為截止日期;
三、報名辦法
1.報名辦法:本次選聘工作采用現場報名的辦法。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4日至26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3)報名提交材料: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資歷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核
(1)在編在崗且教齡已滿五年的初中、小學超編的學科富余非骨干教職人員由縣教育局負責把關,并提供同意報考。
(2)縣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民政局對經縣教育局同意報考的初步人選的報考對象進行資格審查。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8月28日
2、筆試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八樓會議室
3、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筆試試卷滿分100分。試卷由考務組隨機抽選有資質人員進行入闈命題。
4、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選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被考核對象,男女各取一名,考核不合格的,將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實行遞補。
五、考核
被考核對象確定后,縣委組織部會同縣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組成考核組,通過審查檔案、實地了解談話等形式,綜合考察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表現以及與擬選聘崗位相關的素質與能力。
六、公示
根據考核結果,按照公平、擇優的原則確定擬選聘人員,并將其從事崗位及基本情況在永泰縣教育局和民政局公示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考核合格者,經研究后,確定為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聘用。
八、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遵守有關文件規定,由紀檢監察部門對選聘工作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
原標題:關于選聘永泰縣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的公告
中共永泰縣委組織部 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8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