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慶秀山縣委政法委事業單位遴選公告【2人】
因工作需要,按照《關于規范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的意見(修訂稿)》(秀山委組〔2012〕148號)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調動工作細則》(秀山人事發〔2008〕16號)規定,決定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共2名。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全額撥款事業崗位2名。具體崗位及相關資格要求見附件2。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
全額撥款事業崗位限本縣已登記的公務員(參公人員),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
(二)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尚在試用期內;
2.受處間的;
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6.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
7. 2012-2014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稱職、不稱職(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應參加年度考核但未參加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工作經歷、現單位工作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27日。
(四)在職教師、醫生參加遴選的,必須在現有工作崗位工作滿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獲得過等次或受過縣委、縣政府、市級部門及以上的表彰,并需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五)縣管領導干部報名參考需經縣委組織部同意。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28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人力社保局7樓703會議室。
3.報名所需證件和材料: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縣委縣政府及以上表彰證書原件及加分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年度考核的須提供加蓋鮮章的年度考核文件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相關證明(在不同單位的工作經歷需要累加的,須分別出具證明)、經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考試報名表》等資料,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每位考生限報1個崗位。
4.報名資格審查:由遴選單位負責,與報名同步進行。
5.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9月8日下午2:30-5:00在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縣人力社保局綜合大樓512房間)繳納考務費每科50元并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及考務事項見《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遴選職位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2方可開考,否則相應遞減或取消遴選職位數。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內容包括公務員法、知識、信訪條例、黨紀政紀處分規定、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其中公文寫作分值占公共科目總分值的70%),專業科目詳見附件2,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僅設置公共科目的遴選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不含加分);同時設置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遴選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公共科目與專業科目成績之和不得低于100分,不含加分)。
下列情況可享受加分,并納入筆試成績:2012年以來,凡個人年度考核每獲1次等次加2分;個人獲縣委、縣政府或市級部門(不含非常設性工作機構)綜合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年度考核獲表彰的不重復加分);個人獲省部級(不含非常設性工作機構)綜合性表彰的,每次加4分;個人獲中央、國務院表彰的,每次加6分;個人參加縣級及以上青年人才論壇獲獎的加1分(同一論文多次獲獎勵的不重復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筆試成績及加分情況通過秀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布。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以面試人選與遴選職位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每個遴選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與遴選職位數等額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當天所在面試組所有考生的平均面試成績方為合格。
3.成績計算。總成績計算方式為:(公共科目成績×50%+加分+專業科目成績×50%)×60%+面試成績×4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