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曹縣公安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精神,現將曹縣2015年公開招聘公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對象和條件
崗位招聘計劃見附件1。
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1987年9月6日至1997年9月6日期間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
凡已被單位聘用或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生,未經聘用、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不得應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在各級公務員及曹縣事業單位招考中被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聘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工作人員所在的單位;
9、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生、現役軍人;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11、已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正式工作人員。
二、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目測、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曹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在《報考人誠信承諾》欄內簽名。有工作經歷的還要填寫《工作經歷證明表》;有基層服務項目經歷的,還要填寫《服務基層項目審批表》。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曹縣各類事業單位應聘。
現場目測、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9月6日-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曹縣人社局西樓一樓服務大廳。
(一)報名辦法
報名時現場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報考人員需本人到現場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報到證及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清晰照片1張。報考D類、E類崗位的考生還需提交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根據有關規定,菏澤市生源參加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或者在菏澤市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至2013年聘用或續聘合同到期的)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上述人員報名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省有關部門選派文件和選派工作地縣以上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現場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收取參照公務員考務費收取標準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審核時可憑家庭所在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家庭所在地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或原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免收筆試考務費。其面試費、體檢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報名人數低于招聘計劃3倍的職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D類崗位達不到規定報考人數的,核減的招聘計劃調劑到A類崗位,E類崗位達不到規定報考人數的,核減的招聘計劃調劑B類崗位,定向職位達不到規定報考人數的,核減的招聘計劃調劑到相應職位。
崗位核減計劃報名結束后在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cxsi.gov.cn/)予以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