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慶彭水縣選調5名公務員公告
為切實我院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經請示縣編委同意,我院擬在全縣各部門、鄉鎮街道公務員中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
一、選調對象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
二、選調職位
1.審判業務工作人員4名,法學專業。
2.文秘1名,漢語言文學類、新聞類、文秘類專業。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以上”含本級,下同)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三)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齡在22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31日至198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C證以上的。
(四)表現優良,歷年年終考核稱職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有關體檢要求。
(六)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七)報名時需經所在單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受過行政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4.現役軍人,未滿試用期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受到兩次以上刑事處罰,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有意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年度考核結果(復印件各一份)、單位證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以及填寫完整的報名表于2015年8月17日至9月5日到縣法院政治處報名。
聯系人:付友婭、蔣代維 聯系電話:78493916
原標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關于在全縣公務員中選調5名工作人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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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