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臨安市招聘16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工作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基層就業和社會工作,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充實基層就業社保工作者隊伍,根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196號)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工作的通知》(杭人社辦發〔2015〕10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工作人員(勞動合同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5年我市計劃招聘到基層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工作的高校畢業生16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畢業2年以內(2014、2015屆畢業生)的臨安生源或臨安戶籍的全日制大專學歷以上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取得高級職業資格以上的高級技工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專業不限;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就業和社會事業;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9月1日—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1號樓205室公務員管理科(臨天路75號)。
4、報名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持填好的《2015年臨安市招聘基層就業和社會專職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見附件2,請自行網上下載)、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參加報名和接受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有特殊原因無法親自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外,還須隨帶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不足3?1比例的,酌情調整開考比例或核減招聘計劃數,并在臨安人力資源和社會網、臨安人才網上進行公告。
6、報考人員提交的本人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通過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各類人事招聘考試。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折算而成。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科目1門,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就業社保相關知識。筆試時間:9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具體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考生憑身份證于9月9日下午2:30~5:30到臨安市人力社保局1號樓205室公務員管理科領取(臨天路75號))。考生按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缺一不可),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考生成績統一在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臨安人才網上公布。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如下規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在2名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在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考生須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實施前2天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可在本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折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
體檢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察的,可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在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臨安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對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在公示期間有書面申請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安排遞補。公示結束后放棄聘用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選聘到基層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統一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由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續聘。
(二)被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市上一年的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同時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1—63723364。
原標題:2015年臨安市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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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臨安市招聘基層就業和社會專職工作人員計劃表.doc
2.2015年臨安市招聘基層就業和社會專職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8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