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襄汾縣勞動所、便民服務中心及衛生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財會人員公告【28名】
根據《襄汾縣2015公開招聘勞動所、便民服務中心及衛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精神,將面向社會為我縣鄉鎮勞動所、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及衛生系統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8名財會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財會人員28名,其中部分崗位用于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1:3的比例,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對應的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表:襄汾縣2015年公開招聘財會人員計劃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統招全日制應往屆大專院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證為依據)。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五)愿意服從工作分配;
(六)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要求及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
(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以上人員須從襄汾政府門戶網下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填寫并經有關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后才能參加資格審查。
四、招聘程序
采取現場報名、考試(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5年9月10日—9月15日(正常工作日報名)
上午:8:30—12:00 下午:3:20—18: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襄汾縣就業和社會服務中心三層大廳(丁陶大道中段)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報到證、檔案(檔案可提供檔案管理部門的存放證明)等有效證件(以上證件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襄汾籍考生須先到縣人才市場報到,持《人事檔案管理卡》或《高校畢業生檔案材料存檔卡》報考),攜帶五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藍底彩照,到縣就業和社會服務中心三層大廳報名,經審核后,填寫《襄汾縣2015年公開招聘勞動所、便民服務中心及衛生局下屬事業單位財會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每人限報一個專業崗位,一經填報,不得更改。
根據晉價費字(2013)223號文件規定,每人按兩科收取考試費100元,報名費10元,合計110元。報名時,必須由本人親自報名、填表,并留取指紋,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則取消報考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計劃,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招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在五年內取消其在襄汾縣范圍內的應聘資格,并按人事考試的有關程序和紀律予以處理。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 年的人員,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現役軍人,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本縣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或正在辦理手續的人員)不得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