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昌寧縣事業單位招聘面試通知
根據保山市委組織部、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15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要求,現將昌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對象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2015年9月11日。
面試地點:昌寧縣職業技術。
考生持身份證分別于2015年9月11日上午7:30、下午13:00準時報到昌寧縣職業技術。
三、面試方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由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面試過程由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四、面試程序
(一)參加面試的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昌寧縣職業技術報到。
(二)宣布面試紀律和注意事項。
(三)考生組、面試考官、監督員抽簽確定考場。
(四)工作人員對考生身份進行核對,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引導考生依序到考場進行面試。
(六)考生面試后,由工作人員帶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試成績。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不按時到場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按實際到場人數進行面試。
(二)參加面試的考生從昌寧縣職業技術大門進面試考點到考生區,憑身份證進入面試候考室。考生不得將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否則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三)考生面試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親屬姓名等信息,違者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四)考生面試時要求使用普通話。
(五)按照回避的有關規定,考生對考場內考官或工作人員有需要回避的,要提出回避。
(六)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得帶走題本和草稿紙。
(七)考生進入考試區域后,應當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不得高聲喧嘩和隨意出入。凡違反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聯系電話:0875—7131399
原標題:昌寧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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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9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