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臨滄市管理委員會對外合作局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及專業技能考試公告
根據《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的通知》(臨人社發〔2015〕148號)要求,為認真組織做好2015年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對外合作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專業技能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9月15日(星期二)1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管委會駐臨滄辦事處(臨滄市老行署辦公點四樓)。
(三)資格復審聯系人:曾奇(電話:13988340033)
(四)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資格復審時仍為國有企業單位人員或與其他用人單位簽有勞動合同的人員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五)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對象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通知的人員為準。
二、專業技能考試
(一)考試時間:2015年9月29日上午8:30開始。
(二)考試地點: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管委會駐臨滄辦事處(原行署辦公點四樓)。
(三)考試內容:應用緬甸語翻譯、緬甸國國家基本概況和社會公共知識為主。
(四)考試方式:采取書面翻譯和口語對答的方式進行,分值為:書面翻譯分值為40分,口語對答分值為60分,合計分值100分,所得分為本次專業技能考試的成績,考生的專業技能成績按50%計入綜合成績。1:1崗位的專業技能考試必須在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確定為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如遇成績相同的情況,以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五)考試對象:考試對象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通知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人員為準。
三、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復審時考生提供的資料與網上報名時的資料信息必須一致。
(二)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專業技能考試。
(三)如自愿放棄專業技能考試的考生,要在開考前3天以書面方式向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后,不再列入招聘對象。
(四)應聘人員在整個專業技能考試過程中,應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并保持報名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應聘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或其他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負,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應聘資格;同時要自覺遵守招聘紀律和考場秩序,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考試作弊或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五)參加專業技能考試的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交工作人員審驗,并提前2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在規定開考的時間內不到場參加考試的考生,按自愿放棄專業技能考試資格處理;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通訊工具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不得和外界以各種方式取得聯系;按照公務回避暫行規定,考生可申請考官回避,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四、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曾奇,
聯系電話:13988340033。
原標題: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對外合作局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專業技能考試有關事項公告
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對外合作局
2015年9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