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墾利縣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公告【招10人】
為適應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對急需緊缺人才的需求,根據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
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2015年墾利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墾利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墾利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經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應聘的,網上報名時須同時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其他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應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9月21日8:00—9月22日16:00
應聘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報名登記表》(附件2)、國家承認的學歷證、身份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相關執(職)業資格證書、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原件的掃描件(文件格式為jpg格式)等材料,本人1寸彩色免冠電子版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將上述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kenLigkzp@163.com,郵件名稱統一為:“應聘崗位序號+應聘崗位名稱+姓名”。
(二)資格審查
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于報名時間截止后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2: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取消、核減計劃將在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予以公告。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每科滿分100分,各按50%計入筆試成績。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兩科連續考試,中間收發試卷期間考生不得離場。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為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在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由到低分按招聘計劃3倍的比例依次確定,并面向社會公布。面試人選未按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并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面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體檢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進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給予其5年內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處理。
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檔案審核等。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有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全面復審。認真執行省委組織部《關于嚴格實行干部任前檔案審核的規定》(魯組發〔2014〕34號),對應聘人員的人事檔案進行嚴格審核。
六、公示聘用和選崗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人事管理權限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規定情形外,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為3年。聘用合同一旦簽訂,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到企事業單位應聘。
七、其他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546—2881377(墾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電話:0546—2580186(墾利縣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組)
原標題:2015年墾利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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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墾利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計劃表.xls
2. 2015年墾利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doc
墾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9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