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德清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7人】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德人〔2009〕2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5年德清縣部分事業單位共設招聘崗位39個,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015年德清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招聘崗位報名人數和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崗位,原報考人員在取消招聘計劃公告發布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具體報名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關年齡條件的計算均以此類推);
4. 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所列專業名稱一致,詳見《計劃表》。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和2015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戶籍不限;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具體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筆試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19日8:30—15:30。
2.報名地點:德清縣人力資源市場(武康鎮竹兒弄1號)。
3.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應聘崗位,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憑招聘單位蓋章確認后的《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到服務臺登記并領取《領準考證憑證》。報名時按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80元(每科40元),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民政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經審核后免除其考務費。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網上自行下載《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并填寫完整,貼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式兩份;
(2)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
(4)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
4.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領準考證憑證》于2015年9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縣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其中報考城鄉規劃所、人民醫院 、新聞傳媒發展中心和廣播電視臺崗位的需加試專業考試,報考審判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的需加測亞偉中文速錄技能測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確定的公共科目分類情況,結合我縣招考崗位實際,確定筆試試卷為綜合管理類(A類)。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5年10月31日 上午9:30—11:30《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 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
其中,《綜合應用能力(A類)》為全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為全客觀題。
本次考試大綱參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荚嚧缶V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下載(網址: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3名以下的按1:3確定;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其中:城鄉規劃所、人民醫院、新聞傳媒發展中心和廣播電視臺崗位按筆試總成績÷3×20%與專業考試成績×40%之和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審判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按速錄技能成績×50%與筆試總成績÷3×25%之和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專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不滿60分的不能列入面試對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