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遼寧本溪市縣(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82人公告【招182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市招錄(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本溪市部分縣(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9月15日(含)至1997年9月15日(含)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9月15日至1997年9月15日(含)期間出生);
(七)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曾被開除公職的,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的非應屆畢業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
二、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三、招聘步驟
(一)報名
報名時間:9月15日至17日(星期二至星期四),具體報名時間為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報名地點:本溪市人才服務中心(明山區工字樓小區3號樓)。
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填寫《本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用于報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試前資格審查),攜帶1寸免冠照片2張(張貼在報名登記表上),現場打印準考證。
現場報名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招聘職位信息,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低保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及試用期滿前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按專業對口的原則參加招聘,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報考。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畢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應當于2015年9月15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方可報考符合學歷、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現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上述材料審核合格的人員可視為普通高等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應于2015年9月15日前取得國外學歷、學位,并經學歷認證的,方可報考符合學歷、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允許更改。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并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工作經歷截止計算時間為2015年9月15日。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招聘計劃中要求的各類執業資格和技術等級須于2015年9月15日前獲得。
招聘計劃中限制戶籍的職位,考生戶籍須于2015年9月14日前遷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