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臨湘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5人】
六、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招聘總成績相同的,按以下辦法處理: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較高者,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歷層次較高者,再相同的,加考專業基礎知識。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含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負責,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位考生復檢只進行一次。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核人選,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際等情況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核和體檢分合格和不合格。
應聘人員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面試后,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應聘人員中途自愿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錄計劃空缺,依次等額予以遞補一次。
七、公示
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在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臨湘黨建網、臨湘市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 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錄用(聘用)的相關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實行崗位管理,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根據工作職責公平公正搞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接受市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和市委組織部的全程指導。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招聘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特別提醒: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班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730-3723311(臨湘市委組織部)
0730-3720611(臨湘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730-3721512(臨湘市紀委)
原標題:臨湘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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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9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