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保山市事業單位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32人公告
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拓寬大學生村官分流、就業渠道,根據《關于印發〈保山市關于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保組通〔2015〕89號)文件要求,將考核招聘部分在我市村(社區)任職滿兩個聘期的大學生村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考核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集中報名,統一考核,擇優聘用。
二、 考核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5年保山市計劃招聘32人,其中:隆陽區12人(含保山市工貿園區管委會),施甸縣2人,騰沖縣5人,龍陵縣5人,昌寧縣6人,市高黎貢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2人。具體考核招聘方案、崗位設置由各縣(區)、市高黎貢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制定。
三、考核招聘的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考核招聘范圍
經批準考核招聘的事業單位。
(二) 考核招聘對象及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由全省統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在我市村(社區)任職滿2個聘期且在崗的大學生村官;
2.擔任村(社區)“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或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大學生村官;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考核招聘
1.未任滿2個聘期的大學生村官;
2.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
3.任職期間,因重大過失,被縣級以上部門點名通報批評的;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5.曾在以往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錄用考試中受禁考處罰尚在禁考時限內的;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
考核招聘對象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報名,填寫《保山市大學生村官參加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請表》,由鄉鎮(街道)黨(工)委審核匯總后,統一報縣(區)委組織部。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報名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核招聘資格。考核招聘對象只能申報所在縣(區)的招聘崗位。報名時間請咨詢各縣(區)委組織部、市高黎貢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核招聘對象所持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考核招聘對象個人信息復審時間為綜合考核前1至2周,分別由縣(區)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審時,報名人員需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在村任職相關文件、《資格復審表》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若所提供資料不符,則取消考核招聘資格。
六、考核
由各縣(區)組織人社部門成立考核組,深入到大學生村官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綜合考核。
七、 提出擬聘用人選
各縣(區)組織人社部門根據綜合考核結果進行評定,提出擬聘用人選。
八、 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相關規定進行。由各縣(區)具體組織實施,擬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